1937年10月,全面抗战之际,延安发生了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而枪杀女青年案件。凶手黄克功是红军团长、战斗功臣,被害者是由太原投奔延安参加革命的16岁女青年刘茜。面对如何审判黄克功这一棘手案件,成立才两个月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重任落到审判长雷经天身上。雷经天曾参加过南昌起义、广州起义、百色起义,与黄克功一同走过长征路。红军法官要审判红军将领,简陋的边区法院从未经历如此大案。毛泽东、贺子珍、张闻天、胡耀邦等领导人不可回避地参与此案。雷经天在国内外舆论、愤怒的学生百姓、老红军的请求下承受各方压力,决定采用公开审理、民主判决的方法审判此案。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上,二千多人参加,胡耀邦作为代表公诉人发言,有12位群众代表发言,黄克功当庭辩论,最后审判庭五人展开了激烈争辩。最终,黄克功期待的毛主席特赦令并未到来,毛泽东的复信在大会上宣读,明确表示赞成处黄克功以极刑,没有赦免他。